公告信息

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上海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现就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司法部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可登录司法部官网、微信公众号查阅),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

客观题考试交费实行网上交费方式。依据沪财发〔2018〕4号文件规定,上海考区报名人员应交纳客观题考试费为142元/人,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网上交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凭证,交纳客观题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9月16日、17日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应试人员不能自行选择考试批次,报名系统随机分配安排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并自动编排考场、生成准考证。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6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6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9月22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二、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于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依据沪财发〔2018〕4号文件规定,上海考区报名人员应交纳主观题考试费为85元/人。

(二)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报名。

(三)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四、其它事项

(一)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内容与科目,以及现役军人报考事宜等请查阅司法部公告。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可查阅司法部微信公众号《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打印准考证的,本人可于司法部公布的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期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考试费等报名必须的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网上报名,不得代办报名。

(三)网上报名交费期间,为避免集中时段大批量网上交费可能造成的网络拥堵或重复交费,请报名人员务必错峰进行网上交费(参考去年情况,报名首日0时为集中时段)。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网上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咨询服务方式:

1.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事项,可登录司法部及上海市司法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通知公告或电话咨询:(021)2565355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2.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接待大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客服电话:010-67410388;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